各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2011〕671号)要求,现将我省
2011年度科普统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是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学技术普及法》,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重要
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掌握科普状况、进行工作决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单位对此要积极重视,认
真组织实施,确保统计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经国家统计局和科技部批准,自2009年开始,全国科普统计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年度科普统计工
作制度。请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并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
人员等各项保障条件。 三、本次全省科普统计,由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予以协助。请
各有关单位结合2010年度的统计情况,做好2011年度科普统计培训工作。省科技厅将对各市科技局和省直
有关部门科普统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2011年度辽宁省科普统计工作教材》可从辽宁省科技信息网
www.lninfo.gov.cn下载。 四、本次科普统计工作由设在沈阳工业大学的“辽宁省科普统计工作站”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
和汇总分析,请各统计调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其开展工作。请各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部门明确1名科
普统计联络员,并在2012年3月30日前将名单报省科普统计工作站。 五、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由科技部统一制发的科普工作调查表纸质报表(见附件2)。 2.请从科技部网站下载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科普统计调查表、培训教材、
培训PPT和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的下载网址为:辽宁省科技信息网 http://www.lninfo.gov.cn中办事大
厅栏下的下载中心;或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页(http://www.istic.ac.cn)下载。上报时,请将填
写好的纸质报表1式2份和已录入数据的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一并提交。 3.报送时间: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上报。 4.报送地点:辽宁省科普统计工作站
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沈阳工业大学科技法研究所) 邮编:110870 联系人:易玉 常伟峰 宁佳 电 话:024-25496586 31823730 手 机:13940430070 13390103400 15140128402 E-mail:ristl@163.com 传 真:024-25496586
组织协调: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邹复勇 电话(传真):024—23983418 15142558080QQ群:145663728
附件:[附件1:2011年度辽宁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附件2:科普统计调查表] [附件3:科普统计培训教材]
二○一二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