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工作部署和《沈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0-2015年)》的要求,现提出2012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进一步树立创新发展理念。通过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进一步改善创新环境,营造创新氛围,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牢固树立“崇尚创新、勇于突破、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理念,加快形成以自主创新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的共识,有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加快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构建全市创新体系框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各类创新主体有效互动的创新体制机制。合理整合创新体系的主体、功能、环境三大要素,逐步形成创新主体明确、创新基础设施完善、创新资源配置优化、创新环境宽松、城市与国家创新体系联系互动等五大特征明显的创新体系格局。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全面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努力营造创新发展的政策、服务、信用、商务、法制、舆论等软环境;全力加快硬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国家环境样板城建设,全方位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构筑长效化、科学化、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此项工作由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硬环境建设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四)全面推进重点区域创新。围绕全市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积极推进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国家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沈北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先导区、于洪区城乡统筹示范区、苏家屯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沈阳综合保税区等5个重点区域创新。合理规划区域创新资源空间布局,努力构建具有创新特色的功能分区,积极推进区域创新要素的优化配置,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创新特色明显、创新体制完善、创新主体活跃,创新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的创新区域。此项工作由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沈北新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政府、沈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分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五)依靠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工业向生态化、高级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大力开展金融、物流、高技术服务等3个重点现代服务业领域创新,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装备制造业互动,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探索特色产业村镇、设施农业、现代种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等方面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业委、农经委牵头,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六)加快创新推动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通过设立新兴产业专项基金和引导基金、建立产学研用战略联盟、构建和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集聚等创新举措,加快推进东陵区(浑南新区)、沈北新区、铁西区等3个新兴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信息、生物医药、航空等7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加快推进30个新兴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100个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努力在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上实现突破,新兴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牵头,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七)鼓励创新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科技体制创新,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联合开展自主创新,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技术、产品,并加速形成产业化,推进科技进步与产业发展直接对接。努力构建科技与产业融合的4大服务平台。加快构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创业孵化平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科技创业孵化体系;加快构建中介服务平台,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发展;加快构建科技交流服务平台,加强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及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八)加强创新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抢抓新一轮国际产业调整和转移机遇,进一步发挥对外资的政策引导和促进作用,拓宽和创新利用外资领域和方式,深化外资审批制度改革,加速推进全方位开放,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此项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九)运用创新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市民树立学习理念、培育学习素养;建立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全面、系统、完备的学前、基础、高中、职业、成人和社区终身教育体系;创新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和培养,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学习型组织的发展。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创新,以创新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基层文化活动平台,开展艺术惠民工程;促进文化消费,培育文化经济增长点和品牌文化企业,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文广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十)开展创新型产业园区创建活动。选择棋盘山泗水科技新城、沈阳国际软件园、沈北光电信息产业园等科技产业园区,积极开展创新型产业园区创建活动。通过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建立创新服务体系、促进高技术成果转化等措施,全方位加强产业园区创新能力建设,增强创新在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的推动力,形成具有明显创新内涵和创新特色的产业园区,为全市产业园区创新建设提供示范。此项工作由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沈北新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及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十一)大力培育创新主体。进一步明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探索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培育一批创新能力突出的重点企业,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动企业成为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应用主体,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资介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十二)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集聚。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和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措施和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围绕全市重点发展领域以及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强化人才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人才交流平台。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教科工委配合。 (十三)完善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监测评价工作体系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和责任分工,建立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监测评价体系和工作任务考核机制,有序推进创新型城市的创建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统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委教科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服务业委、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局等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