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辽宁省专利条例》正式通过,并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辽宁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成果,该《条例》为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个方面提供了政策指导,也为创新驱动发展构筑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该条例在专利奖奖励、发明人奖励和报酬、职称评定、对假冒专利的处罚等多项内容上都有了很大的突破。《条例》还规定:专利权人可以采取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运用专利权。这些规定将极大地促进全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创新中加大对专利权的取得和运用的积极性。
来源:辽宁省知识产权研究院